2019年1月全国空气质量通报,临汾、石家庄、邢台等城市相对较差
2019年2月16日,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19年1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。
01
全国整体情况
2019年1月,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(山东省原莱芜市划归济南市管辖,原莱芜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纳入济南市进行评价,169个重点城市减少为168个)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7.6%,同比下降3.5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66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8.2%;PM10浓度为9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5.4%;O3浓度为7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.3%;SO2浓度为1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9.0%;NO2浓度为3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5.6%;CO浓度为1.8毫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5.9%。
02
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和后20位排名
2019年1月,168个重点城市中,临汾、石家庄、邢台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(从第168名到第149名);拉萨、海口、昆明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。
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名单
03
重点地区空气质量情况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35.3%,同比下降13.9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10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6.1%。
北京市1月优良天数比例为77.4%,同比下降6.5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5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52.9%。
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6.4%,同比下降1.1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7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8.9%。
汾渭平原11个城市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28.2%,同比下降3.0个百分点;PM2.5浓度为12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6.4%。
来源:生态环境部
编辑:邹天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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